1.诉讼狂(Litigious Paranoia) 这是偏执狂中较为多见的一个类型。患者认为受到人身迫害,名誉被玷污,权力被侵犯等,得不到公正的解决,而诉诸法庭。所以诉讼狂往往与被迫害意念有内在联系。患者的诉状有逻辑性,叙述详尽而层次分明。从字面上看不出有什么破绽。在诉讼过程中若遇到阻力,患者毫不后退,反而增强其必胜决心。一旦诉状被法院驳回,则采取迂回对策,千方百计公诸于世,请求社会上的声援。可谓不屈不挠,为公正而斗争。诉讼狂患者病前个性多有自负、敏感、强硬的特点。
2.色情狂(Erotomania) 患者似乎以女性多见。患者坚信某一男性对自己流露爱慕之情,可是碍于客观情况,如双方均已婚配,或年龄相差较大,对方社会地位较高,不敢公开表明恋爱心境,而采取以眉目传情或调情方式表示心意。当患者大胆进行试探遭到对方拒绝时,反认为是在考验自己的忠贞,毫无悔恨,更坚信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3.夸大狂(Grandiose Paranoia) 患者自命不凡,才华出众。声称有惊人的发明或创造,不久即成为国内首富。或自感精力充沛,智能超群,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预见未来,是当代的诸葛孔明。
人类在预防精神疾病的工作中已迈出了历时数10年的艰巨历程,许多精神障碍,通过治疗与健康措施是可以达到治好的目标的。历史上被认为预后不良的精神分裂症,在20世纪80年代中已被社会精神病学家认为系可治之症(Syuzo Naka,1985)。但这只是在社会和临床实践水平中进行探索的一个可喜的但也只是较原始的一个开端。由于精神病学在整个医学中发展较晚,也由于本专业自身基础理论的复杂性,有相当多的常见精神疾病的病根和发病机制至今尚未阐明。再加上旧观念的影响,精神病的病根长时期地被认为是神秘莫测的而受到忽视,从而妨碍了精神病预防工作的开展。实际上,精神病人一人患病往往累及家庭和集体,无可避免地影响到劳动生产。有些病人还会给社会上增添长期负担,甚至造成威胁。因此,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不单单是医学科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也是发展社会文化和办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