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要素
①家庭中父母的性格,言行、举止和教育方式(如放纵、溺爱、过严)等都会影响子女的心身健康或导致个性偏离常态。
②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及其精神交流的紊乱,是导致精神分裂症的原因之一。
③生活不安定、居住拥挤、职业不固定、人际关系不良、噪音干扰、环境污染等均对发病有一定作用。农村精神分裂症发病率较好低于城市。
2、心理要素
一般认为生活事件可发引起精神分裂症。诸如失学、失恋、学习焦虑、家庭纠纷、夫妻不和、意处事故等均对发病有一定影响,但这些事件的性质均无特殊性。因此,心理要素也仅属引起要素。
3、其它
精神分裂症发病与年龄有一定关系,多发生于青壮年,约1/2患者于20~30岁发病。发病年龄与临床类型有关,偏执型发病较晚,有资料提示偏执型平均发病年龄为35岁,其它型为23岁。
1、单纯型
于青少年期缓慢起病,一般无较好诱因,以孤僻懒散、冷淡、思维贫乏、意志缺乏为主要特征,可有片断的幻觉妄想,第一阶段常有头部不适、头晕、入睡困难、全身无力等神经衰弱表现群,常易被误诊为神经衰弱。病程发展缓慢,往往短者l一2年,长者35年;因此第一阶段易被误认为性格或思想问题。如不及时诊断及治疗,易逐渐迁延为慢性精神衰退。
2、青春型
在16~23岁的青春期起病,大多为急性骤起入睡困难兴奋。行为紊乱、幼稚,常冲动打人毁物。情感不稳,无外界诱因而独自喜怒哀乐变化无常,瞬间即转变。思维较好破裂,言语增多,无论唱歌或讲话都是杂乱无章,可有片断离奇的幻觉妄想。这种类型着重第一阶段控制兴奋表现,如发展为疾病充分期则难以控制。此型大多呈反复病发,病发多次后易趋向精神衰退。
3、焦虑型
发生于青壮年,呈急性或亚急性起病,以表情淡漠行为抑制为其主要特征。